民主与法制网讯(记者王蓉 □方官林)为保护顾客合法权益,电商渠道在设置退换货选项时,推出“仅退款”规矩。但是,有些顾客为了钻空子无偿占有商家的货品,在商家赞同“仅退款”后却不退货。近来,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原因网购后“仅退款”不退货引起的信息网络生意合同纠纷。
2023年 11月 18 日,被告吴月月(化名)经过原告周星星(化名)地点A渠道网店购买1双休闲鞋,并付出货款 385元。被告签收快递后,以鞋子开胶、货品有瑕疪为由向A渠道恳求“仅退款”。被告在成功收取渠道退回的385元鞋价款后,却未将运动休闲鞋退给原告。2024年3月14日,原告向桂平市法院申述,恳求判令被告交还货款385元,付出原告店肆丢失费、律师咨询费、调档费 、打印费、快递费,并承当诉讼费用。
桂平市法院经审理以为,原被告之间不只存在合法有用的信息网络生意合同联系,并且两边的信息网络生意合同现已实行。被告作为生意合同的买受人,收取A渠道退回的购买运动休闲鞋价款 385元后,理应将生意标的物即运动休闲鞋退回原告。被告一向未退回运动休闲鞋的行为,应视为已接收生意标的物,应当按生意合同约好实行付出价款的责任,原告恳求被告交还货款 385元理由充沛,法院予以支撑。因原告并无依据证明其店肆遭受丢失且付出了律师咨询费、调档费、打印费、快递费等费用,故对此诉讼恳求不予支撑。终究,法院判定被告向原告付出运动休闲鞋货款385元,驳回原告其他诉讼恳求。
“仅退款”是电商渠道为更好服务顾客注册的退款“绿色通道”,但“仅退款”服务形式需求生意两边恪守诚笃信用原则,一起恪守渠道交易规矩。在网络购物中,顾客假如不满意所购货品,应及时与商家交流,承认恳求退款后是否应当将产品寄给商家,切忌因小利损失诺言,警觉“仅退款”变成“多赔钱”。
来历:民主与法制网